来源:滚动播报
(来源:中国买家报)
■本报记者 吴博峰
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大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规范二手车出口秩序,促进行业健康有序进步。
据悉,自2019年国内启动二手车出口试点以来,二手车出口业务呈现强劲增长态势,越来越成为国内汽车产业“走出去”策略的要紧组成部分,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。然而,目前市场也存在部分企业以二手车名义出口新车(业内称“零公里二手车”出口)及通过不真实改装方法违规出口等乱象,扰乱市场秩序,对行业健康进步构成潜在威胁。
对此,《公告》明确严控新车以二手车名义出口。自2026年1月1日起,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(含180天)的汽车,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当地企业补充提交该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《售后修理服务确认书》,内容包含出口国别、汽车信息、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,对没办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汽车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;对于《公告》推行前已办理出售登记待出口手续的汽车,要指导企业做好合同履约并有序出口。
同时,《公告》明确要严格以改装车名义出口汽车的许可证申领条件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改装车出口企业准确填写汽车底盘品牌、改装车品牌、汽车型号等信息,提交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。对没办法证明改装真实性,相同种类改装车商品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商品公告》、不具有效的国家强制性商品认证的商品,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。要对当地改装车生产企业出口状况、与出口量相适应的改装生产能力等进行排查。
据介绍,二手车出口对国内车市起到了多重支撑用途。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王都表示,从产业价值来看,二手车出口激活了国内汽车置换需要,存量车顺利流出直接带动新车消费,形成“存量消化—二手车置换”的良性循环;有效帮助中国汽车“走出去”策略升级,通过二手车出口提前布局新兴市场,为自主品牌新车出海培育用户基础,达成产业链从“商品输出”到“价值输出”的延伸。
为保证有关手段落地见效,《公告》发布了《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》及《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清单》,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大当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,对照《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》,对企业拓展平时监督与动态管理,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出口角逐秩序。




